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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周身債」已無力償還但不想走上破產之路?申請債務重組是其中一個「翻身」方法,你可以按照自己的還款能力,與債權人重新商議還款方案。下文詳細分享申請債務重組的程序。
債務重組(IVA)又稱為個人自願安排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),是指欠債人重新制訂還款方式和還款期,例如減息或延長還款年期等,使欠債人能夠負擔債務。欠債人需委託律師或會計師作為代名人,並經法庭申請。而且,欠債人需要獲得75%(以欠債額計算)的債權人同意,才可以進行債務重組。
一般來說,債務重組適合欠債額超過港幣500,000元的欠債較高的人士,並且瀕臨破產邊緣的人。
申請債務重組不一定會成功,申請是否成功取決以下條件:
由於債務重組屬法律程序,因此欠債人必須找具法庭認可資格的人士作代名人來辦理該事務,整個過程亦需時3至5個月,當中涉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、會計師費及申請費用等。如果申請成功,還款期則一般為3至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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